龙头新闻讯10日,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第17号和第18号公告,客运班车和公交11日起恢复运营。 第17号公告显示: 一、自年3月11日零时起,恢复4路、7路、12路、16路、19路公交线路运营,恢复运营时段为07:00—17:30。 二、公交公司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疫标准,落实防疫措施,面向社会公开恢复运营线路的公交站点等详细信息。 三、恢复营运的公交汽车应按规定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上岗,载客率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 四、防疫期间,乘客应佩戴口罩乘车,配合公交汽车司乘人员使用“易登记”进行实名登记,并扫描“龙江健康码”,未经实名登记或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公交汽车。 五、视防疫进展情况,其他公交线路恢复运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8号公号显示: 1、自年3月11日零时起,往返于佳木斯客运枢纽站与所属县(市)、建三江客运站的直达客运班线(包括佳木斯—桦川、佳木斯—汤原、佳木斯—富锦、佳木斯—同江、佳木斯—抚远、佳木斯—桦南、佳木斯—建三江),经所属客运企业向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可恢复运营。 2、佳木斯客运枢纽站恢复营业,为恢复营运的客运班线统一提供场站服务。各县(市)、建三江客运站同步恢复营业。 3、恢复运营的客运班线班时班次由各客运站、客运企业协商确定,面向社会公开。 4、恢复营运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疫标准,落实防疫措施。 五、恢复营运的客运班车一律实行“点对点”直达运营模式,中途不得乘降旅客,必须进站落客。车辆必须按规定消毒,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载客率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 六、防疫期间,乘客应佩戴口罩乘车,配合工作人员使用“易登记”进行实名登记,并扫描“龙江健康码”,未经实名登记或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车。 七、视防疫进展情况,其他客运班线恢复运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赵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