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Tips:点击上方蓝色可以   《钦定西藏章程》颁布前的昌都政局

  自公元16世纪后半期,第三世达赖喇嘛锁南嘉措传教于蒙古族地区之后,宗教信仰的趋同,更加密切了蒙藏的关系。同时,新兴的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势力在蒙藏两地崛起,并逐渐取代萨迦派和噶举派而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教派。因此,清朝实行了“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的扶植黄教抚绥蒙藏人民的政策,但漠北蒙古喀尔喀部首领却图汗仍坚持崇信和维护噶玛噶举教派,并派人入藏试图与藏巴汗联合消灭格鲁派政教势力。此时,西藏本地藏传佛教各教派间也是纷争不停,盘踞后藏地区的藏巴汗,甚至以武力胁迫格鲁派,禁止在拉萨举行传招大法会。在这种危机中,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又“顾实汗”,1582~1654),应西藏五世达赖的请求,从新疆南下青海消灭与格鲁巴(黄教)为敌的蒙古却图汗进而南入康区消灭白利土司,恢复了当地被毁坏的各教派寺院。于公元1641年固实汗率兵西进卫藏灭藏巴汗。从此,格鲁派政教势力不仅在西藏,而且在昌都地区的地位日益提高。固始汗登上汗位的宝座之后,又安排其子孙和军队进入西藏各地,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他所派遣的蒙古军队进据察木多(今昌都)、芒康以及今天四川甘孜、康定、理塘地区,据有全康之地。固始汗以洛隆宗(今洛隆县)为界,以东为巴尔喀木,由青海诸台吉管辖;固始汗又于察木多等重镇派驻营官(碟巴),督率土司,征收赋税,以养青海之众。   顺治十一(1654)年,固始汗病死,其子达延汗等为了争夺汗位而内讧,和硕特部势力开始走向衰落,西藏格鲁派的势力趁机开始了与固始汗和硕特部的斗争。时清廷初建,中原尚未完全安定,故无力直接经营西藏。   康熙十六(1677年)年,吴三桂据滇叛清,一时间半壁江山动摇。为结外援计,吴三桂遣使暗通西藏达赖喇嘛,《清实录》称吴三桂“馈遗达赖、台吉等,交相连结”,未几,三桂孙世璠亦欲割中甸、维西二地以赂达赖,但未果。及至清廷平定“三藩之乱”,仍将中甸、维西归属于云南。   康熙五十六(1717)年,策妄阿喇布坦派遣准噶尔部袭击西藏,杀死拉藏汗,结束了和硕特蒙古统治西藏的历史。但准噶尔部在藏烧杀掳掠,荼毒生灵,使西藏社会动乱加剧,引起了广大僧俗群众的憎恶,同时牵动了邻边川、滇、青、天山南部等地的局势,直接关系到清王朝西南、西北半壁江山的安危。   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调整了治藏方略,准备直接统治西藏,兼之当时已是康熙帝执政后期,国势又处于“康乾盛世”,于是,强化对西藏的施政,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为了安定西藏地方,康熙五十七(1718)年,“以西安将军额伦特以军数千赴援,而遣侍卫色棱宣谕青海蒙古备兵”,七月,喀伦特军谕木鲁河(通天河)、喀喇河(黑河),“为贼所困,全军饿毙”,是为清朝第一次对藏用兵。 

 

公元1720年,康熙帝以皇太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驻节西宁,统帅调度六师进藏。南路,由四川总督年羹尧、征西将军兼护军统领噶尔弼、四川永宁协副将岳钟琪等指挥滇、川、楚、浙的满汉官兵,由打箭炉出发,经理塘、巴塘、江卡(芒康)等地,不久,“乍丫(察雅)、叉木道(昌都)、嚓哇三处胡土克图罗布藏那木扎尔等”,将“所属喇嘛、民人等户口,会造总册投递”,向清军表示了“归顺”;中路,康熙五十九(1720)年四月,平逆将军延信等人从西宁出发,向黑河进军,此外,靖逆将军富宁安驻兵于今新疆南部一带,牵制蒙古准噶尔部,断其援兵。六月,噶尔弼部进入察木多,洛隆宗碟巴带领藏族部众前来归顺,并协办军饷运输等,噶尔弼恐期久粮匮,乃从副将岳钟琪之议,命令西康沿途顺降的土司头人,各率其部众为先锋向西推进。   岳钟琪命令成都府同知马世衍、四川提标后营游击黄善林南下,收复了“察木多外之罗隆宗、嚓哇、坐尔刚(左贡)、桑噶吹宗(今察隅)、衮卓(贡觉)等部落”,并将各部情况予以上报。   八月底,清军进入拉萨,随即控制了局势。之后,康熙帝重现藏政,废除了在地方政务中总揽大权的第一职,另立四位噶伦铺政,并授予贝子、公、台吉等爵位。次年(1721),进藏部队全部返回内地。   康熙帝对西藏的两次用兵,解除了准噶尔部劫掠动扰西藏造成的不良影响,这是昌都以及整个西藏历史的一大转折,从此,包括昌都地区在内的整个西藏纳入了清朝的直接统治。   雍正元年(癸卯1723)五月,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为了恢复祖先“霸业”,企图独占青海、西藏,反抗清朝中央,是为“癸卯之乱”。为了防止罗卜藏丹津窜入西藏,清廷命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年羹尧驻西宁,以四川化林副将周瑛(同年递升为松藩总兵、察木多总兵)带领川军二千余名,由打箭炉(今康定)进藏。十一月,又命令云南提督郝玉麟从云南领兵二千名,前往昌都,以为声援。   在清军进攻的同时,西藏首席噶伦康济鼐的助手,噶伦颇罗鼐亦率军从拉萨出发,经过藏北到达青海南部地区,收服了玉树、纳雪、霍尔四部、穷布三部(昌都三十九族)诸地共二万余户;约同时,周瑛率兵招抚了德格土司及霍尔诸部,经藏北三十九族捷道前进,合康济鼐藏军夹击罗卜藏丹津的军队,大胜。   雍正五年(1727)六月,西藏贝子阿尔布巴等作乱,杀害了“总理西藏事务”的另一贝子康济鼐,颇罗鼐等迅即驰报中央,并组织反击,是为“卫藏战争”。清廷闻报,先后遣内阁大学士僧格、副都统玛拉等驰藏处理。   次年(1728)四月,以散佚大臣品极銮仪使周瑛为正帅,化林协副将杨大立、夔州协副将张翌,并游击各四员,领四川兵千余,由霍尔甘孜一路进发;以云南鹤丽镇总兵南天祥,剑州协副将姚起龙,广罗协副将冯銮及游击各三员,领云南兵3000名,出阿墩子,西渡澜沧江,直赴昌都;此外,又有查郎阿等统领满汉官兵8400余人,由西宁南下,三路并进。及至周瑛由三十九族捷道至墨竹工卡时,藏乱已平。十一月,内阁大学士僧格统领川、陕兵2000余名,镇抚藏地;昌都驻扎滇兵1000名,以提督张耀祖、剑川协副将姚起龙统领。   雍正十二年(1734)八月,驻扎昌都之滇兵,全部撤至理塘;而驻前藏之川兵1000名,亦撤至昌都,仅留下400名,以都司一员统领。   乾隆十五年(1750),郡王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谋叛,驻藏大臣傅清、拉卜敦被杀。乾隆帝乃令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等派遣四川官兵5000人分批经昌都入藏,不久乱平。乾隆帝决定改革西藏地方的行政体制,废除了封授郡王的制度,正式组建西藏地方政府——噶厦;噶厦设噶伦四名,由四位僧俗官员担任;西藏重大任务,均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办理。   乾隆五十三年(1788)五月,廓尔喀(Gourkas)入侵西藏。乾隆帝征调四川兵马粮饷,经昌都等地前往讨平之。乾隆五十六年(1791)七月,廓尔喀复扰后藏,侵入日喀则,清军根据打箭炉、昌都等地军粮的充足,先后调动满、藏、汉、达斡尔、鄂伦春等族士兵,于次年将侵略军全部逐除出国境。此次战役中,德格、金川等地藏族兵力投入较多,而昌都等地在军粮筹集、派遣兵力上均作出了较大贡献。   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廷正式颁布《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它对昌都及整个西藏政治、经济、宗教、赋役、外交、贸易等诸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加强了清廷中央与地方、内地与西藏的关系,对安定西藏社会,巩固国防,维护祖国统一均起了重要作用。对昌都地区而言,《钦定西藏章程》的颁布也密切了本地与中央的关系,这一格局一直维持至清朝死亡。

  设置文武兵员与营汛台站

  进出康藏,粮秣多取给于四川,兵卒亦大致如此,因此四川入藏的沿线,清廷置有粮台,遍设塘汛,又任命文武以驻守之。乾隆帝认为,“粮运为军营首务,台站乌拉最关紧要”,表明了清廷对营汛台站的重视。乾隆十三年(1748),于康藏大道上,沿大路30余里修一“尖站”,70里筑一“宿站”,大大便利了出入康藏的交通。“至江卡、乍丫、察木多并移驻后藏各营汛台站,统归驻藏大臣总理”,而从“打箭炉出口以至西藏”之地,包括昌都地区,一律“于文职内派委州、县、丞、倅”充当粮员、委员等职;“武职内派委游击、都司、守备、千总”以及经千总更低级别的外委,“分驻办理,均三年一次更换”。      其中,昌都是康区的一大政治、军事中心,“乃川、滇、西藏三界之中最为重地”,粮务署、副总理粮务署、游击署、千总及外委汛均在昌都。其中,昌都粮员下督守备、游击,“于藏东一路来往督饬台员,速催严办,接续运解”,并“承办该处委审案件”,复督台汛城垣、兵房之修缮,职责最为重大。今存世的《丹达山神记》石碑就记述了乾隆十八年(1753)云南某参军运粮饷经过昌都之事。   上述各地驻守文武,在清代不同时期略有改动,如硕板多,原设都司、把总各一员,后来“将都司移驻后藏,惟驻把总,难资弹压”,于是改把总为千总,又添设驻防外委一员,等等。   此外,对三十九族地区,清廷也施行了有效的管理。   雍正九年(1731),划藏北及昌都一带的三十九族归驻藏大臣管理,设章京一员,约束地方。后来在三十九族又设总百户1名,百户13名,百长33名。   到了光绪三十年(1904),驻藏帮办大臣桂霖始请“移驻察木多,居中策应”,获准,以后凤全、联豫继之。   上述文武诸职,沿设百余年,至宣统元年(1909),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参赞一员驻后藏及驻硕板多、三十九族等地委员各一员,“管理刑名词讼,清查赋税数目”,“振兴学务工艺,招徕商贾,经营屯垦,调查矿山盐场,皆责成委员切实筹办”,不久,联豫又奏请裁撤帮办大臣,而另设左、右参赞,分驻前、后藏,获宣统帝之允许,得以施行。

分封僧谷领主

  从康熙年间起,清王朝陆续分封了一些康区的土司,如德格宣慰司,明正(今康定)、瞻对(今新龙)、绰斯甲安(今金川)、巴塘、里塘、梭磨(今巴尔康)、金川等安抚司,以及千户、百户等头人。清朝对这些大小土司、头人加强了控制,使之分属于四川总督以下各级官员的节制,每年均需承担一定的贡赋及差徭,并协助清王朝统治地方。清王朝在康区多加分封土司、头人,采取羁縻之道,目的在于通过分散地方的权力,使之相互牵制,从而强化清廷的统治。   雍正元年(1723),应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之奏请,将“印信执照”授予“罗隆宗之东叉木多,乍丫地方俱隶胡土克图(即呼图克图)管辖外”的“其余番众头目”,使之“与内地土司一体保障”,加强了对昌都等地土司、头人的管束。   1750年,清朝任命七世达赖主管卫藏政教事务,又在昌都地方建立达赖管辖区,设立了正副“营官”,又称“沙郭”,相当于内地的县长,其下设“仔仲”一人,以喇嘛充之,管理银饷;“业巴”一人,管理柴草;“碟巴”一人,管理杂务;“协傲”(或“甲本”)一人,管理治安,在昌都、杂瑜、闷空(今芒康)等地均设置了上述文武官职。   清廷为了强化在康藏的统治,还在昌都、乍丫(今察雅)、类伍齐(类乌齐)、德格(今属四川)等地,大力扶植黄教势力。康熙四十二年(1703),敕修崇化、淳化、持戒、静修、清净五座喇嘛寺于罗隆宗城(今洛隆县)和八宿宗,支持喇嘛寺庙的建设。   清王朝还对昌都等地的黄教首领进行了加封,授予他们以“诺门汗”、禅师等名号,颁发印信。康熙五十八年(1719)敕封昌都强巴林寺喇嘛首领为正呼图克图,是为帕克巴拉呼图克图(即帕巴拉呼图克图),敕赐满蒙藏三种文字合璧的“阐井黄法额尔德尼那门汗之印”;此后,又能有乍丫正呼图克图、乍丫卡撒顶副呼图克图、类伍齐呼图克图、类伍齐副呼图克图、拉里呼图克图等几个喇嘛首领受到敕封,以上呼图克图除拉里外均在昌都地区之内。   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西藏章程》颁布后,清廷又以“金奔巴掣签”制度来认定达赖、班禅及昌都、乍丫(察雅)、类乌齐等地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强化了对格鲁派的管理。   清廷对昌都地区僧俗领主的分封,加强了中央政府与地方的联系,而各地僧俗领主亦借机拓展势力,扩大影响。为了获得中央的世袭封爵及朝贡的厚赐,各位僧俗领主一直顺从中央的领导,并以获得中央敕封的名号、文诰、玺印及御书寺名为荣。这就强化了藏汉蒙满等民族的联系,密切了经济与文化的交流,强化了祖国西南的边防。

  

川藏勘界

  清王朝“筹藏”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四川省与西藏地方界线的勘定。   雍正三年(1725)冬,新升任川陕总督的岳钟琪奏称:“打箭炉界外之里塘、巴塘、乍丫(今察雅)、察木多(今昌都),云南之中甸,察木多外之罗隆(洛隆)宗,嚓哇(今属察隅)、坐尔刚(左贡)、桑噶吹宗(今属察隅)、衮卓(贡觉)等部落,虽非达赖喇嘛所管地方,但罗隆宗离打箭炉甚远,若归并内地,难以遥制。应将原系内地土司所属之中甸、里塘、巴塘,再沿近之得尔格特(即德格)、瓦舒霍耳地方,俱归内地”,“其罗隆宗等部落,请赏给达赖喇嘛管理”,议政王大臣等议以可,雍正帝乃遣“副都统、宗室鄂齐,学士班第,札萨克大喇嘛格勒克绰尔前往,会同提督周瑛,详细办理”。   雍正四年(1726),鄂齐、班第会同川、藏、滇三方官员,共同勘测了地界,决定以金沙江西的的宁静山为界,以西为达赖喇嘛的“香火地”;以东属四川;中甸属云南。并分别在宁静山头、邦木塘(巴塘)、达拉寺(达拉山)竖立了界碑。   经过川藏勘界,明确了西藏地方与川、滇二省的辖区范围,防止了川藏纠纷的发生。   此外,又“设立唐古忒(即西藏)各边界鄂博(界石)”,如果雅、江卡之间均曾设置,由于边界设立了鄂博,分定了界域,明确了各地的职责范围,又订立了缉拿章程,这就加强了对“夹坝”(抢劫)发生的预防,促进了昌都地区社会的稳定。值得一提的是与勘界密切相关的西藏地形的测绘。道光二十五年(1845),姚莹来到察雅县,以目测而作《乍雅图》,上北下南,两面对拆,至今仍有一定参考意义。光绪十八年(1892)入藏的粮员嵇志文在亚东、三岩等地活动多年,绘有《全藏全图》,光绪二十二年(1896),驻藏大臣奎焕“据前后藏、察木多(昌都)、拉里、靖西各粮员、游击、都司等先后造具清册,绘图贴说”而制成“前后藏察木多拉里靖西程站图”,送呈兵部;进入二十世纪后则类似的地图更多,如光绪三十二(1906)年四月经康藏道到拉萨的张其勤,著有《炉藏道里最新考》,“尤为前人所未备”。

  

平息波密事件

  波密,位于昌都南部,处于昌都与工布之间的密林山间。波密,又称“博窝”、“博夷”、“娘波”、“波窝”等,波密人自称是吐蕃始祖的后裔,其部落由首领土王或“波密王子”世袭统治。康熙五十九年(1720)封阿尔布巴为贝子,划波密归工布管辖,又设十二处分治的营官,即噶郎、藏达、喀打、根咱、金竹、仁进、汤墨、冬九、彝贡、滴洞、喀拉、洋中。在清代中期以前,西藏地方政府对这里的统治较为松散。   嘉庆十六年(1811),“该生番有侵占商属草场之事”,成为十年后波密事件的起因之一。道光元年(1821),“该处头人宜玛结布故后,未遗亲丁,属下小头人扎木、旺鲁二人各占地土,致起衅端,连年争竞,互有杀伤”;道光十二年(1832)秋,噶厦商量派遣卓泥尔(即侍从官)罗桑坚赞前往波密查办,但“博窝野番”不仅不服从,“竟将卓泥尔罗桑坚赞并边坝番官杀毙,以致属下顽夷藉势在硕板多、边坝所属地方抢掠牛马、粮食,骚扰番民”,由于边坝、硕板多地方“系进藏通衢,为往来文报必由之路”,故波密事件的发生,严重阻碍了康藏线上塘讯文书、商旅的往来,造成了地区形势的紧张。   1821至1838年,清王朝及西藏地方政权先后派遣多批军队,在驻藏大臣文蔚、办事大臣庆禄、关圣保、摄政策垫夺结、噶伦敦珠多尔济的指挥及率领下,奋勇作战,终于取得了重大胜利。在事件发生的当年末,事态曾告平息,后又有数次反复。道光十六年(1836),“札布、汪鲁带领全夷人投归商上”,于是“准其于曲木多寺设立四品番目营官一员;宿凹宗、聂沃、有茹寺三处,各设六品番目一员;宿木果寺、普泷寺、汤堆批三处,各设立七品番目一员”;道光十八年(1838),“博窝生番”“捆献贼酋”,“设罪投诚,并将所抢粮食等物赔偿,嗣后永远不敢滋事”,表示降顺。西藏地方政府乃设立出牧、纳差等章程,将波密地区纳入了直接统治。至于出力立功的达赖师傅“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及“乍丫大呼图克图图布丹济墨吹济加木参”、商卓特巴萨尔冲巴以及其他僧俗官员均受到了奖励。   光绪二十六年(1900)夏,钦差驻藏大臣裕钢又因“督办善后,派员到博窝”;至宣统二年(1901),白马策翁土王桀骜不驯,抗拒官军,经驻藏大臣联豫将军、赵尔丰部将观全率军驱剿,平之,于基地设波密、冬九二县,此时已届清亡前夕矣。

 

调解地区纠纷

  调解地区纠纷,是清王朝在昌都施政的重要内容。   道光十五年(1835),察雅正、副呼图克图因不睦而渐生隙衅;道光二十一年(1841),纠纷扩大化,双方发生了械斗,“欲图打仗”,造成了乍丫一带康藏大道的阻梗。   驻藏大臣孟保乃令昌都守备谢国泰、粮务王椿源设法开导,未能奏效,后来经四川总督廉敬、噶伦汪曲结布及江达、作岗等处营官的劝解,终使“乍丫大小喇嘛震慑天威,退还侵占地方,情愿当差,出具永不翻悔甘结”,于是“地方平静,驿路疏通”,而有关立功的藏汉官员均受到了奖励。   咸丰元年(1851),门隅达旺寺的理事僧人“因钱债小愤,纠约多人,互相争斗”,以致有人逃向印度,与外国势力相勾结,后为汉藏政府劝解。   咸丰(1851~1861)初期,察雅正、副呼图克图又重起前衅,而为劝解;此外,“类乌齐之大、二呼图克图,亦以争权而不睦”,为帕克巴拉呼图克图及驻藏官员所劝解。   光绪十四年(1888),“乍丫、察木多西部构衅一案”,亦由帕克巴拉呼图克图、驻藏帮办大臣升泰等调解,获得圆满解决。   光绪二十七年(1901),“西藏三十九族所属噶鲁、纳鲁两族”,因为争夺斯康官寨、纳青买地方、纳堆磋喀巴地方而“仇斗杀伤”,驻藏大臣裕钢闻报,即刻“派员驰往办理”,妥善地调解了纠纷。

  

赈济救灾

  一旦昌都等地出现了灾难,清王朝往往会予以赈济,这在客观上部分地缓解了灾难造成的影响。   雍正十一年(1733)三月,谕令四川总督黄廷桂及昌都委员会同各土司,对“里塘、巴塘、乍丫(察雅)、叉木多(昌都)四部宣抚司”及“黎乌齐(今类乌齐)、罗隆宗(今洛隆)、说板多(今属洛隆)、冰坝(今边坝)四番部”的“番民内有生计艰难者”,“查明动努常恤”。   乾隆元年(1736)十月,“乍丫、察木多所属地方被旱歉收,分别常恤安抚”;七年(1742)十月,又采纳四川巡抚硕色奏:赏赐“乍丫所属地方番民共一百八十六户”,系因“所种青稞俱被雪霜打坏”之故。   三十九族地区自雍正九年划归驻藏大臣管辖后,每年每百户贡马一匹,折银八两;每户摊征八分,并交驻扎章京,贮库造册呈报。由于三十九族地处藏北,常遭雪灾,故对此“贡马银”常予豁免。如乾隆六十年(1795)五月甲寅,“豁除西藏三十九族番民每年贡马银三百九十一两有奇”。

进剿三岩

  三岩,清代汉文史籍有“萨安”、“三暗”、“三崖”、“三艾”、“三芟”之称,今属贡觉县。三岩地区,东濒金沙江,与德格、白玉毗邻;西望宁静山,与江达、察雅、芒康相接,“境壤延袤,南北五百余里,东西三百余里,群番散布,不下一千数百户,其间素行伙劫,不过十之一二,余尚安分”,民风虽然强悍,却无反叛之举,故中央与地方政府均未在三岩驻军。   乾隆三十五年(1770),“萨安贼匪,屡放夹坝,竟于驻藏大臣常在住宿之地,劫掠巴塘副土司特玛骡马”,引起了中央政府的   乾隆帝谕令“务将首伙各犯全行拿获,从重办理”,奉此命令,成都将军特成额、总兵成德率领汉满蒙族军队、噶厦噶伦公班第达、后藏代本将结·札什彭措率领藏军,以及察木多(今昌都)、乍丫、德格各地民兵均从各自地区赶向三岩,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特成额率部抵巴塘之后,“查看形势”,“令土司分守隘口”,公班第达率藏兵三百前往江卡(今芒康),由于“三岩匪盗等善于用兵,加之地方十分险要,一时不能剿灭,需费时日”,于是边向三岩进军,边观察三岩地方的举动。由于汉藏多方的大规模合围,三岩匪盗自知不敌,乃主动供称“在南墩地方,连茶包、人、马、驮牛都被江卡营官拿去,写信告求退还不听,因想抢江卡营官之物报仇,不料错抢了达赖喇嘛茶包、马匹”,并且“三暗巴贼匪安错情愿献出从前所抢人马,嗣后断不敢抢夺”,特成额不接受。   特成额和公班第达迅即采取军事行动。于是,副将鄂辉、总兵成德、江卡游击袁国璜从西北、西南两方出击,公班第达则派遣米嘉台吉率兵由南进攻,很快攻破安错的寨堡,将首伙各犯正法。   乾隆四十五年(1780)七月,乾隆帝闻知三岩讨平,谕令,“三暗巴素不安分,是以遣派官兵严办。如平定后,仍可照常办理,但达赖喇嘛及驻藏大臣皆与彼处隔远,势难管束”,因此“急派绿营官兵驻三暗巴就近要隘,将彼处番民严加约束”;又谕令“至三暗巴地方,即有此次抢劫之事,今经官兵剿捕完结,自应派驻绿营官兵,如现在金川等处安设流官之例,稽查弹压,益令德尔格忒(德格)土司,酌派大头人,协同管束。其三暗巴番人,只可听其仍留小头人零星分管地方,毋许复有大头人在彼管理事务,方为妥善”。   九月,乾隆帝下令“将三暗巴地方每年应交达赖喇嘛商上银两,令设立之绿营官员照往例征收,再转交给达赖喇嘛”。丹津班珠尔《噶锡世家纪实》纪载:“三岩地区各村落头人保证今后不再为匪抢劫”,“不久,内地官兵均已陆续撤回”。   乾隆中叶的“进剿三岩”,是清代西藏历史上的重大军事行动,通过军事行动,保证了康藏大道的畅通,减少了抢劫的发生,对昌都社会的稳定起了一定作用。   清王朝在昌都地区的上述措施,不仅巩固了祖国的西南边防,安定了昌都的社会秩序,而且加强了汉藏满蒙回等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密切了相互的经济文化交流,增强了民族团结。至于清王朝的歧视、镇压等政策,也是历史上曾有过的,但这不是历史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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