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好的医院 http://yyk.39.net/hospital/89ac7_labs.html 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水情分析,预计:松花江干流依兰站(依兰县依兰镇)9月11日下午出现洪峰,洪峰水位98.60米,超警戒水位(96.80米)1.80米,流量立方米/秒,洪水量级20年一遇。松花江干流佳木斯站(佳木斯市向阳区沿江公园)9月12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80.60米,超警戒水位(79.30米)1.30米,流量立方米/秒,洪水量级16年一遇。黑龙江干流勤得利站预计9月20日出现最高水位47.50米,超警戒水位(46.35米)1.15米,洪水量级约20年一遇;黑龙江干流抚远站预计9月22日出现最高水位42.20米,超警戒水位(41.05米)1.15米,流量立方米/秒,洪水量级约20年一遇。另外,我省尚有17条河流30个站点超过警戒水位0.02~1.66米,3条河流超过保证水位0.12~0.34米,8座大型水库、25座中型水库、20座小型水库超汛限0.01~1.42米运行。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16号)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年9月11日18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地)政府和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9月11日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洪水灾害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1)一条中河发生20至50年一遇洪水或两条及以上中河发生接近20年一遇洪水。 (2)中河干流堤防出现多处较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 (3)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其中一条大江大河发生接近20年一遇洪水。 (4)江河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受威胁人口达到人。 (5)小型水库垮坝或一般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6)因洪水灾害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 (7)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响应行动 省防办及时向相关市(地)防指及省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有关市(地)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省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省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省防办将情况报告省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总、松花江防总。 省防办抽调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加强工作力量,成立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信息宣传组、物资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联络,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批示、部署命令,起草下达省防指指令、文件,召集会议,收集、整理、交换信息,报告情况,统计核查灾情,沟通涉外事务。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技术支持组负责水利工程和防洪水量调度、气象与水文分析预报、抗洪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及指导。 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调拨抗洪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应急物资等工作。 省防办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变化,做好天气形势及汛情预测预报工作。省防指视情在12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视情参加地方组织的会商会议。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将相关情况报至省防办。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根据需要和指令靠前部署。 相关市(地)、县(市、区)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具体防汛抢险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每日将防汛抢险救灾情况报至省防办,如遇重大突发性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END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点击查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